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梅州市梅县区区属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制度(试行)》(梅县区财字(2024)22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梅州市梅县区梅丰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隶属于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的国有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经营;园区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条件及方式详见附件1:《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正在处罚期内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委托单位
公司委托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应南粤公司”)执行本次招聘的信息发布、报名咨询、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招募流程。
五、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本次招聘信息将通过省内、市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渠道进行发布。
六、应聘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应聘。
2、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为方便用人企业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企业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企业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统一压缩打包发至邮箱gdjyny@foxmail.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3、每名应聘者仅可应聘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包括:
①《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编辑excel电子版和签名PDF扫描版各一份;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③学历证书PDF扫描件、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PDF扫描件。
⑤提供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照片名称)。
5、excel电子版《报名表》相片栏需插入上述电子照片。
6、扫描文档须确保内容清晰可见。
7、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对提交的所有应聘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报名时间:2025年9月26日9:00起至10月11日17:00止,共7个工作日,提前或超时报名恕不受理(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2、审查所学专业以及工作经历等方面是否与应聘岗位相符。
3、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资格以及应聘者的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择优确定考试名单。
4、经审查未进入考试名单人员恕不通知。
5、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开展该岗位考试。
(五)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视报名情况设两轮面试或笔试加面试。考试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40% + 复试成绩×60% 。
2、嘉应南粤公司通过邮件(或电话、短信)形式通知考试人员,确认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和具体要求,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3、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经初试未列入复试人员恕不通知。
5、复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复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列入考察对象名单。
6、经复试未列入考察对象不予通知。
(六)考察:对相关人员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公司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察人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并审核人事档案、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记录等材料。对考察中发现存在不得应聘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考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考察程序及提交相关资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视为自愿放弃。
(七)体检:考察或背景调查合格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公示和聘用: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时,聘用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技术资格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因拟聘用人员原因导致未能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
(九)递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个人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人员最终未能到岗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内离职的,结合工作实际由公司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进行递补的按同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薪酬待遇
1、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为1-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
2、转正后工资4000-5400元(含基本工资+职级工资+职务工资),需扣除个人部分的社保公积金,公司部分由公司依法承担。
3、年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平时工作业绩考核给予一定的年度绩效。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确保通信畅通,随时关注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未能及时接到通知,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聘人员往返、食宿自理,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在应聘中有伪造、涂改学历等各种不诚信行为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后我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邓先生,0753-6132072
附件:
附件1: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x
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7日